标准对垃圾填埋场的选址、防渗、导气、排水、进场垃圾性质等做了明确规定,让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走上正轨。其中对于污水的排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,第一就是垃圾渗滤液不处理不能直接外排;第二,处理后的外排水依据外排去向(地表、河流、市政管线)设定污染物控制限值【悬浮物、BOD、COD、氨氮、大肠菌值五项】;这对规范垃圾处理行业是一个质的飞跃!
紧随标准,各地的垃圾填埋场开始陆续建设渗滤液处理站,工艺设计以生物处理为主,代表的有氧化沟和活性污泥法等。
出水标准基本按照三级标准设计,处理完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。
2008年,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一个分水岭,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08标准的实施,代替了GB16889-1999,GB16889-2008修订的主要内容:
1、修改了标准的名称;
2、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;
3、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;
4、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、医疗废物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、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、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;
5、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、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;
6、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。
其实以上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垃圾渗滤液排放提标,就是业内人常说的表2排放限值。明显看出,污染物控制指标增加很多,COD从1000提标到100。
资料提供:售前售后组